上海离婚房产分割要注意什么问题?
2020年06月10日 浏览:
房产是大多数家庭的大额资产,所以也成为了离婚财产分割的重中之重。毕竟现在房子那么贵,谁都不愿意放过这块“肥肉”。如大家所见,近年来离婚率上升, ,因房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撕破脸皮对簿公堂的现象十分普遍。房子那么之前,在分割过程中肯定有不少问题值得注意,那上海离婚房产分割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离婚房产分割要注意什么问题?
1、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手续
(1)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
(2)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
2、领证前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前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领证后支付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贷款,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领证后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的以上的房屋权属仅适用于夫妻离婚时,对于一方死亡的,如果需要按照继承进行的财产分割,和上述是截然不同的。
(2)共同财产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房产证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定凭证,但是并不是说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就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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