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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海公积金贷款必看!首套与二套额度、首付、利率大不同
2025年05月23日 浏览:
2025年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中,首套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在贷款额度、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别,以下是详细介绍:
贷款额度
- 首套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若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15万元,即8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30万元,即160万元。此外,符合我国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至少有一个子女为未成年人的,最高贷款额度(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78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56万元。
-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若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15万元,即65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30万元,即130万元。
首付比例
- 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若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贷款利率
- 首套住房:自2025年5月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1%和2.6%。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此规定;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此规定执行。
-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自2025年5月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此规定;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此规定执行。
认定标准
- 首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条件的,也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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