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房产抵押贷款要注意哪些问题?
2019年01月30日 浏览:
房产抵押贷款,以其独特的优势:贷款利率低、放款率高、可贷额度大、贷款期限长等,广受欢迎。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是以房产作为抵押物的业务,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大事,其中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果忽视了这些事项极有可能影响贷款审批或者贷款的额度和期限。那这些注意事项分别是什么呢?
一、用于申请抵押贷款的房屋是否属于多次抵押?
针对这个问题,携带房屋手续到当地房产局提档即可,房产局档案一目了然。
二、借款人的房产基本情况如何?
是否属于住房?是否小于70平方米?审核过程中有没有提供真实的二居证明?发生逾期房产能不能执行?
三、借款人如果已婚是否双方都到场(房产局、公证处)签字?
进押之前,携带借款人(房屋产权人)户口本,到当地片区派出所查户籍档案,所有信息一目了然,有配偶或共有人的,必须一同前往公证处和房产局办手续,如果借款人(房屋产权人)是单身,必须开单身证明。
如果借款人不是单身、或房屋非单独所有、或婚前自有财产但未做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后独有财产但未做婚后财产公证、离婚后财产未做分割的(离婚协议中明确指出财产分割细则、已经终审判决生效但未执行的除外),以上所列举的任何情况之一或多种情况并存的情况下,双方必须本人到场签字。
四、所抵押的房产户口里有没有未成年儿童和老人。
需要做房屋全权委托公证。
五、关于经济适用房、政府联租房等抵押问题。
经济适用房、政府联租房等住房,房产局根本就不受理抵押登记,有些地区对于经济适用房、政府联租房等住房连提档都不可以。
六、房子说收就收?到底是谁在收?
是新的房屋产权人(受让人、包括原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人))在行使对该房屋的物权,物权为形成权,并非请求权。
七、关于抵押的房产是否在抵押之前已经租赁给了别人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规定,房屋出租需到当地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后进档案),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以上就是在办理上海房产抵押需要注意的7大事项了,如果您存在疑问,可以咨询【立德担保】在线客服哦!